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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能相互取代吗?

来源:法师兄    时间:2023-07-02 00:56:39


(资料图)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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