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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强调西安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2023年5月7日0时至5月21日24时,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以下为通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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