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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刊发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南郊村村干部联合房产中介随意变更村民拆迁安置区域的问题,获得不正当利益1000余万元。
调查组了解到,南郊村拆迁一般安置在南郊家园,但有四个村民小组按照政策可安置在位置相对较好的汇东小区。
其中一户施某是第8村民组,不属于异地安置的范围,但是也被安置在汇东小区。调查人员在查看《安置房源审批表》时发现,安置在汇东小区的拆迁户,远超出了四个村民小组的范围。
随后,调查组找到了已经退休的时任南郊村党委书记郭某飞。
原来,当年汇东小区是现房安置,且比南郊家园预估房价高。房产中介黄某便想方设法围猎郭某飞、王某等负责安置的公职人员,打通房源申报、资格审核、审批发证等环节,构建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三年时间,黄某违规调换拆迁证近50张,涉及房源70余套,获得不正当利益1000余万元。多名相关公职人员从中获得数额不等的“好处费”共计200余万元。
最终,郭某飞等5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名公职人员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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